问题 | 精神病患者能否申请离婚? |
释义 | 配偶患有精神病时可以申请诉讼离婚,但不可申请协议离婚。申请离婚前需更换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诉讼需满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被宣告失踪的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离婚申请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两种方式进行。协议离婚需填写申请表并达成财产和子女抚养等协议,民政局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起诉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判决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判决离婚需1-3个月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一、配偶患有精神病能不能申请离婚 1、配偶有精神病的可以申请诉讼离婚,但是不能申请协议离婚。而且申请诉讼离婚之前需要先更换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因为一个人不能既是原告,又是被告的监护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提出离婚申请的程序有哪些 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 (1)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 (2)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 (1)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 (2)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诉讼离婚。然而,协议离婚不适用于此情况。在申请诉讼离婚之前,需要先更换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以确保公正性。离婚申请的程序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形式。协议离婚需要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而起诉离婚则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并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达成一致。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则会作出离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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