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名下有商铺处理的案例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也就是说,公务员只要自己不参与经商、办企业、兼职、入股等经营性行为,都不属于违规违纪。公务员的家属是允许经商的,但不能在公务员本人职权范围内进行,也不得利用本人职权或影响力为家人经商办企业谋私。公务员出租自己门面,不属于经商、办企业或兼职、入股范畴,没有产生与职权相关的不当得利,自然不算经商行为,更不算违规违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以公务员的名义购买的商铺,就算本人没进行实际经营,也会推定其从事经营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