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常住类型户籍指的是在当事人户口本首页的住址一栏中,登记的所在地对应的户籍。我国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人口。非常住户籍指的是当事人离开户口本上的地址,在其他地方居住的具体地址。可以向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住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