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复婚后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般登记为“已婚”。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只有三种显示方式:未婚,已婚,离异,复婚后需要办理变更婚姻状况,变更后婚姻状况会从离异转为已婚。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