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地死亡该如何赔偿 |
释义 | 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确定为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死亡补贴。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养育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亲属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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