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驾车被扣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酒驾人跑了车扣了的驾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驾驶人应及时处理完毕本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按时缴纳罚款,接到取车通知后及时取回被扣留的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一、无证驾驶现场处罚单不带罚款会怎样? 无证驾驶将被处2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驾驶人不缴纳罚款的,将被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在30天内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二、超速记12分的违法怎么处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对超速的罚款进行罚款的缴纳,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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