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分立的方式与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法分立依照规定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方式。 公司分立的程序规定如下: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分立各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4、通知和公告,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公司存续怎么办理 1、公司董事会拟定分立方案,分立方案涉及的内容包括分立的原因与目的、分立后公司的法律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财产及债务分割等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安排。2、股东会作出决议,其中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存续公司、新设公司及新设公司的股东签署分立协议。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5、申请变更、注销或开业登记;主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涉及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涉及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二、企业公司转让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转让债权债务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3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并与分立需要多少比例的股权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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