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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1)医疗机构私自生产、配制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批准的药物,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2)医用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3)因患者无钱医院不予收治抢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残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等。
    法律分析
    非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机构私自生产、配制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批准的药物,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2)医用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3)因患者无钱医院不予收治抢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残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使患者多付出医疗费和承受本可避免或更大的医疗痛苦。
    (5)输血异常反应与感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该内容由 何训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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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