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唯一的一套房子抵押给个人,他项权证己做,现在还不出款,法院会查封吗一_?他项权利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证其正常权益不被损害。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行使异议权,满足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客观需要。其中规定,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但是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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