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
释义 |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 二、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有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三、主体要件。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等等。 一、构成决水罪的要件有哪些 决水罪的构成要件有:一、客体要件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二、客观要件决水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所谓决水是指足以使水流横溢、泛滥成灾的行为。决水行为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炸毁堤坝、堵塞水道、破坏水闸、破坏防水设备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洪水来临时,水库管理人员不及时开放泄洪闸或者不关闭防水堤的闸门。以不作为方式构成决水罪的,行为人必须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行为人实施的决水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应以决水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仅是为个人利益或局部利益,擅自开闸放水、挖渠引水,尚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以决水罪论处。三、主体要件决水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四、主观要件决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决水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 二、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什么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 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 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由于放火罪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放水、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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