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评估结果的应对措施 |
释义 | 工伤鉴定后需接收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单位投保则由保险机构发放,否则与单位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可解决争议。工伤鉴定后辞职较好,根据鉴定结果继续休养并享受相应待遇。申请工伤认定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和医疗证明。 法律分析 一、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后该怎么办 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后需要接收赔偿金额。 1.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住院伙食补助、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二、工伤鉴定前辞职好还是鉴定后辞职好 工伤鉴定后辞职好。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停工留薪期不满一年的,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还需要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停工留薪期已满一年的,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工伤职工继续休养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待遇。但其中停工留薪期满两年的,按所在省规定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三、申请工伤认定都需要什么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受伤害(死亡)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相关病历复印件。 结语 工伤伤残鉴定下来后,需接收赔偿金额。工伤鉴定后,可依据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等。单位投保工伤保险的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发放待遇,未投保的可与单位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可提起仲裁或诉讼。工伤鉴定前辞职不利,鉴定后辞职较好,可继续休养并享受相应待遇。申请工伤认定需填写申请表,提供身份证、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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