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包括财产法定制和财产约定制。 一、财产法定制 (一)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5项所指的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或应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的,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赠与一方,应归夫妻双方共有。 (二)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1、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应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计算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办理银行贷款购买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在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房产。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变为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房产归属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不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购买该房屋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能作为债权处理。 (二)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夫妻个人财产作出了规定,以下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二、财产约定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出了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财产法定制的规定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仅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的相对人,如果在债务产生时就知道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只能要求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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