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车辆故障发生机动交通事故赔偿主体的确定 |
释义 | 车辆故障是指机动车在运行前已经发现或者是在机动车运行中发生的影响车辆正常运行的车辆本身的毛病,因车辆故障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车辆的所有权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权人在赔偿之后有权向该车辆的生产厂家请求赔偿。 一、交付完成的车原车主需承担责任吗 交付完成的车原车主不需承担责任。由于车辆交付完成,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运行,也不能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因此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负责。车辆登记转让属于行政行为,不是意义上的所有权转让。所有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发生在交付过程中。因此,实际控制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出了事故谁负责 在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最高法院先后在两个司法解释和一个函复中作出了说明。第一个是,《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个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个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从以上内容看,对于车主和使用人的责任问题,基本上采纳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标准来判断,即:谁支配管理车辆和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取利益(包括驾驶车辆带来的便利甚至享受),谁就是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把车借给别人开如果发生事故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大家在平常生活中,最好是不要轻易的将自己的车辆借给别人开。 三、车祸耽误了出国谁赔 1、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 2、特殊情况下主体的确定 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 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 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 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 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如是无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如是有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 跟教练员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教练员; 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质权人; 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乘车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运人、其他车辆的所有人或者驾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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