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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逃费属于什么行为?
释义
    法律分析:
    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确切地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逃废债。
    法律依据:
    《逃废银行债务客户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债务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1、不经债权银行同意,以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
    2、通过非正常关联交易抽逃资金、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致使银行债权被悬空;
    3、以转户和多头开户等方式,蓄意逃避债权银行对贷款的监督,使银行贷款本息无法收回;
    4、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产权不清的担保,或恶意拒绝补办担保手续;
    5、不经债权银行同意,擅自处置银行债权的抵(质)押物,造成银行债权抵(质)押悬空;
    6、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银行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致使银行债权处于高风险状况;
    7、拒不执行人民和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继续拖欠银行债务;
    8、不偿还债务又拒不签收银行催债文书;
    9、其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
    另外,关联债务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
    为债务人向银行提供担保,但不履行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担保义务,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关联债务人通过债务人改制、重组、分立、合并、租赁、破产等方式悬空银行债权或其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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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2: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