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以下三步: 1、重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职工需要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国家机构进行申请办理; 2、职工在申请完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受理申请开始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允许贷款或不允许贷款的答复,并以发短信的方式通知申请职工; 3、申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提供机构要求的担保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