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流程在哪个部门 |
释义 | 申请劳动仲裁,要去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上述地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的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回执。 一、在哪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时,一定要明确自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只有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才能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应该怎样申请劳动仲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