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给儿子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双方的财产? |
释义 | 如果婚后父母把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是个人财产;如果是父母赠与但夫妻共同还贷,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赠与,则夫妻按父母出资比例共有。 法律分析 婚后父母赠送给儿子的房屋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证书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此时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后赠与孩子,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此时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后赠与孩子,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有,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占有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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