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贫困证明办理需前往民政局的哪个部门? |
释义 | 贫困证明办理流程及条件: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贫困证明,再到乡镇和民政部门盖章。困难情况包括:无生活来源且无赡养人;失业且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职、下岗或退休人员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证明需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并经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核准。 法律分析 贫困证明不是去民政局办理的,而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 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在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以下四种情况所家庭经济困难: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以上所说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当年四月份左右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以上四种情况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结语 贫困证明的办理流程相对繁琐,需要前往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然后再去乡镇和民政部门盖章。此外,需要详细说明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以及困难原因和程度等情况。经济困难的情况包括无生活来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未能重新就业、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证明材料根据工作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然后报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核准。请注意,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所在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省平均统计数为准。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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