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路政有权拦截正常行驶的超限车辆,路政的执法范围如下: 1、许可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的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2、许可超限运输申请事项,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3、管理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管理公路施工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7、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路政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扣留车辆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工具; (二)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扣留车辆; (三)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