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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后迟迟不出判决书原因
释义
    第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六个月审结。如法院无故拖延审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如果超出规定时间没有出判决书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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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4: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