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设计合同转让的条件:一、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二、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平等协商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三、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