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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走别人存在自己卡上的钱
释义
    

法律主观:
    


    取存在自己卡里别人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属于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等情形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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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