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薪日与节假日是否相容? |
释义 | 法定假日顺延当天也有工资,加班需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如单位拒不支付,可向人社局投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 法律分析 法定假日顺延当天也有工资。节假日顺延代表仍处节假日之内,属于带薪休假,即便是不上班也要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在这天加班的话,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去当地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拓展延伸 发薪日与节假日冲突: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当发薪日与节假日发生冲突时,保障员工权益变得至关重要。首先,雇主应遵守劳动法规定,在发薪日与节假日之间选择一个合适的日期发放工资,确保员工能够按时收到薪水。其次,雇主可以考虑提前发放工资,以避免节假日期间员工资金周转不便。另外,雇主还应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在紧急情况下,雇主可以与员工协商提前支付部分工资或提供临时借款选择。总之,保障员工权益需要雇主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发薪日与节假日的冲突不会对员工造成不便或损失。 结语 法定假日顺延当天也有工资,这是法律规定的。节假日顺延代表仍然属于带薪休假,即便是不上班也要正常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在这天加班,还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可以向当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法》,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拖欠。在发薪日与节假日冲突时,雇主应保障员工权益,选择合适日期发放工资,提前发放或与员工协商解决问题。保障员工权益需要雇主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员工不受不便或损失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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