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降低工资 |
释义 | 一、可以降低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1、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 2、特定情形企业单方降薪。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 不管是调动职工的岗位,还是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都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征得劳动者的同意才行。如果单位不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就随意调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是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拒绝。 在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履行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的义务,劳动者若是发现单位并没有向自己支付工资、或者支付的数额过低,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如果对方拒绝,职员可以投诉单位、也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请求。 二、公司想辞退员工可以有意减工资吗? 1、公司想辞退员工不可以有意减工资,用人单位需要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调整工资标准。这是由于工资属于劳动合同之中的必备内容,公司与员工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单方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内容。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工资等的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3、单位可以因为以下原因扣除职员的工资 (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7)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三、在国庆节可以情形安排职工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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