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房子已经卖了,但是户口没有迁出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已经出售户口不迁出有以下几个办法:1、双方买卖合同有约定,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处理;2、买卖合同未有约定,如出卖人有单位或者其他地方同意接受户口的,出卖人也可以将户口迁往该地;3、买卖合同未有约定,出卖人也没有迁出单位的,可以与买受人协商不迁出户口,如协商未果,可诉诸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我的房子已经卖了,但是户口没有搬出去怎么办? 房屋已经出售户口不迁出有以下几个办法:1、双方买卖合同有约定,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处理;2、买卖合同未有约定,如出卖人有单位或者其他地方同意接受户口的,出卖人也可以将户口迁往该地;3、买卖合同未有约定,出卖人也没有迁出单位的,可以与买受人协商不迁出户口,如协商未果,可诉诸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我的身份证丢了,但是户口已经迁出去了? 身份证掉了需要补办的,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如果是外地的,有的地方可能会需要居住证。有的地方可能只需要提供可以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即可,比如驾驶证。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您好,我和前夫已经同意离婚,没有结婚证,户口无法迁出 结婚没领证一般不能迁户口,要办理了结婚证之后才能迁,公民因结婚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没有结婚证,户口在男性,怎么迁出?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不可以迁移户口。结婚户迁移流程:1、需要先登记结婚,因为没有结婚证没有办法办理迁移。2、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3、要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4、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半个月后可领户籍证。5、带上准迁证和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女方派出所。6、带上剩下一联的准迁证、迁移证、和自己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衍生问题:衍生问题:结婚后迁户口条件: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者是一方是农业户口,或者是另一方是非农业户口性质的,那么就可以申请夫妻投靠入户。二、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海鱼居民身份证,结婚证。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还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者有关下岗证明。 我是男的,户口本已经结婚了。我和妻子结婚20多年了,但是没有注册。但是我的户口本已经结婚了,我妻子的户口本已经未婚了。我该怎么办? 户口本已婚,如果是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错误的,当事人之前是未婚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之后再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如果是之前已婚,现在再婚的,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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