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有欠税可以变更法人吗 |
释义 | 公司有欠税不可以变更法人。税务注销清算是法人注销清算的前置程序,所以如果公司欠税,除非将税务注销清算,也就是说把所欠税款补齐,否则是不能变更法人的。 法人代表更改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6、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注册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8、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 9、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10、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11、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1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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