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和企业行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工作,均为工伤。如因职业病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工伤又称公伤、因工负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