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所谓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赠扶养协议和公证遗嘱都是对自己遗产的处理一种方式,如果两者都存在的话,那么一般就会分别的处理,但如果有抵触的部份,那么所抵触的部份就会按协议来处理,而其它的遗嘱形式就会无效,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一、自书遗嘱赠予是否有效? 有效,但是需要公证。 最好是通过写协议的方式,建议再去做一个公证或者是协议过后将房屋过户,这样赠与行为才视为完成;而遗嘱生效的条件是被继承人过世之后,在其在世期间,其仍然有权利对财产进行处分。 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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