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增资减资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减资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一、公司减资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的条件如下: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减资程序如下: (1)股东会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变更登记。 二、公司减资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减资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关于减资的程序。股东大会行使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无权;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