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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增资减资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公司减资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一、公司减资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的条件如下: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减资程序如下:
    (1)股东会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4)变更登记。
    二、公司减资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公司减资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关于减资的程序。股东大会行使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董事会无权;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同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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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3: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