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的财产吗 |
释义 | 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是不一定可以继承子女的财产。如果子女订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他人,而且此时父母还有收入的话,那父母就不能得到遗产。如果是法定继承,那父母是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的。 一、儿子死了,父母能分家产吗 子女去世后老人是否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1、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若没有遗嘱,则父母享有法定继承权。 2、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后,父母也死亡。那么子女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父母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父母死亡后,他的继承份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转继承手续。 3、如果父母是先于子女死亡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没有继承子女遗产的继承权。当然在实践中还要考虑死者配偶的财产权利,要先析产才能再继承。对于尽了主要照顾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继承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多人,可见,严格意义上的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员。法定继承中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第三顺序继承人有哪些顺序 我国法定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并没有第三顺序继承人的规定。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分别是: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里所说的继承人涉及到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