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遗产时,包括子女在内的所有继承人携带父母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如有遗嘱还要携带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被继承人先于继承人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如果继承人对遗嘱存疑或对法定继承确认的权益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