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父母子女关系是最直接的亲属关系,双方作为对方的继承人当然可以相互继承财产,享有天然的财产继承权。但是明确放弃继承权,或者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况的,就丧失了继承权。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的同时,也继承父母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