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被窃取的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如被告人窃取了证据并移交给第三人,对于被窃取的证据如何处理是非常关键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窃取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存在争议。一方面,一些法律人士认为被窃取的证据因为不是被告人主动交出,存在可能被篡改或者捏造的风险,因此应该排除在定罪量刑的考虑之外。另一方面,也有法律人士认为,被窃取的证据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但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鉴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定程序取得的,有明确的来源,真实可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证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验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其他有关机关,应当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搜查、拘禁和使用非法证据。” 综上,职务犯罪案件中被窃取的证据如何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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