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职工工资怎么处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处理职工工资的原则和程序。首先,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一定顺序清偿,其中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其次,公司破产清算时不会查内账,只会查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最后,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分析 一、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工资的处理方式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职工工资的处理需遵循以下原则:优先清偿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收入。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会查以前的账吗 不是清算是查所有的帐。公司破产一般会查账但是不查内账。清算只是按会计报表和实际库存清理,与内账无关。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 三、公司破产拖欠工资可以直接起诉吗 公司拖欠工资,如果劳动者有欠条等债权凭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欠条等凭证的,则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或者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工资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于破产人的职工工资。这意味着,在破产企业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将首先用于清偿破产债务,剩余财产才会用于支付破产人的职工工资。 然而,如果破产企业欠缴税款,那么税款清偿顺序将排在职工工资之前。这是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因此,如果破产企业欠缴税款,破产人的职工工资清偿顺序可能会受到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企业职工工资清偿顺序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企业类型。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如金融业、制造业等,破产企业职工工资清偿顺序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清偿顺序是《破产法》规定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企业类型、欠缴税款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清偿顺序。 结语 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职工工资的处理需遵循一定原则。首先,优先清偿破产清算资产处置收入,然后按照一定顺序清偿,其中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照比例分配。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拖欠工资的情况,但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或支付令。在处理破产企业职工工资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二节 变价和分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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