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属于部门规章。 招标流程如下: 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3、招标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和送审; 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6、发布招标通告; 7、单位资格审查; 8、招标文件; 9、勘察现场; 10、招标预备会; 11、投标文件管理; 12、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 13、开标; 14、评标; 15、决标; 16、合同签订。 招标方法分为: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凡国有资金。 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