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租赁合同约定期限为一年,但在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希望终止合同,需要另一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如果没有另外的约定,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确保双方都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或者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通知应当在合理期限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七条:“租赁期限届满前,承租人提出续租要求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协商租赁条件。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拒不返还租赁物;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收回租赁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