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法送人毒品算不算犯罪 |
释义 | 被骗带毒品,因为行为人不知情,所以是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心态,所以,需要行为人在被骗的情形下实施该行为不算犯罪。 一、构成窝藏毒品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构成窝藏毒品罪的条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毒品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包庇毒品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作虚假证明,帮助掩盖罪行的; 2、行为人帮助隐藏、转移或者毁灭证据的; 3、行为人帮助取得虚假身份或者身份证件的; 4、行为人以其他方式包庇犯罪分子的。 行为人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立案追诉。 三、运输毒品犯罪的主要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运输毒品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供应、运输、生产等活动,严禁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法规。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类用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如鸦片、海洛因、吗啡、可卡因、杜冷丁等。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的药品。如甲基苯丙胺(去氧麻黄素)、安纳咖、安眠酮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与贩卖毒品罪不同,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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