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后抓嫖怎么认定证据 |
释义 | 一、事后抓嫖怎么认定证据 1、事后抓嫖认定证据: (1)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2)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3)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嫖娼案件必须要的证据有哪些 嫖娼案件必须要的证据如下: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犯罪嫌疑人的陈述中,指认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嫖客和犯罪嫌疑人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3、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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