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能协商解决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可通过协商解决。但协商仅适用于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如下交通事故不适用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 2、造成严重人身损害或公私财产损失的; 3、一方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4、一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一、交通简易程序的简易程序是什么意思? 说明该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属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对于交通事故中仅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财产损失的,公安交通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1)交通事故发生财产损失,当事人对成因或者事实存在争议的,以及虽然对成因或者事实没有争议,但是协商损害赔偿没有达成协议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不符合道路交通规范的是什么 不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都算是不符合道路交通规范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范措施为具体如下: 1、应建立和完善全市特大交通事故处理应急机制; 2、成立快速、高效的领导小组,实行首长负责制; 3、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社会化工作模式,推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三、追尾交警不来可以吗 (一)通常情况下,发生汽车追尾后,应当如下方式处理: 1、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4、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第十三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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