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名称侵权怎样处理 |
释义 | 公司名称侵权的处理办法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一、投诉企业去什么部门 想要投诉企业具体需要看属于什么纠纷,如果属于劳动纠纷则可以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属于消费者纠纷,则可以去消费者协会维权或者工商行政部门投诉。 作为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除了需要注重盈利之外,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需要进行承担,如果遇到企业侵权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点: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争议;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在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有职责去保护,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其一项重要职能。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的过程为: (1)收理消费者的投诉; (2)消费者协会要求经营者处理、答复; (3)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保护消费者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 二、民法典中对离婚有哪些要求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对离婚有以下这些要求: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4、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5、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6、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7、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专利维权途径有哪些 专利维权的途径如下: 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2、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 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专利维权的流程如下: 1、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当事人可以不经行政调处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司法审查,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还要打两审,跨省执行有一定的难度; 2、向法院起诉,对涉嫌侵权方的技术与自己的专利技术进行对比分析,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调查侵权范围或程度,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经法庭开庭审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决生效,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专利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申请发明专利的,需要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提交图片的,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综上所述,专利维权的途径包括自动和解、申请调解以及起诉,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调解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对于需要申请专利的当事人,需要根据申请专利的类型携带相关的资料,比如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 第二十二条 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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