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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如何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不用返还。但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离婚冷静期过后,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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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