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建立“服务接待”窗口和“首问责任”窗口。在市 局机关一楼大厅建立“服务接待”窗口和“首问责任”窗口, 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级局、各征收分局建立“首问责任”窗口,在窗口安排地税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接受咨询、提供指 导、办理审批、协调督促和收集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