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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释义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主要特征是: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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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