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规定,是存在职务过失犯罪的,比如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等,都是犯罪在主观上存在过失的条件下成立的犯罪。这些职务过失犯罪大都集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中。 一、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根本否定态度。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由于过失犯罪是结果犯,只有特定结果发生了,才成立犯罪)。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明确规定。 二、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 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 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 A.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 B.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 C.刑法对过失犯罪规定了较故意犯罪轻得多的法定刑。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则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无论某一过失行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