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入职两天辞职离职证明可以要回来那吗 |
释义 |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离职证明,而非必须签署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三十天后即解除劳动关系。若有正式离职文件,离职日期以文件记载日期为准。 法律分析 可以跟单位协商。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出具离职证明,但并未要求必须签署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后即发生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如果有正式离职文件,应以文件记载日期为离职日期。 拓展延伸 初次入职后辞职,是否能够申请返还离职证明? 是的,初次入职后辞职的员工通常也有权利申请返还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雇主出具的文件,证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和离职的原因。虽然您只在公司工作了两天,但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您仍然有权利要求获得离职证明。您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直接向您的上级提出申请。请注意,公司可能会要求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入职通知、辞职信等。祝您顺利获得所需的离职证明。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尽管您只在单位工作了两天,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您仍然有权利获得离职证明。您可以与单位协商并提出申请,向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向上级递交申请。请注意,单位可能需要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祝您顺利获得所需的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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