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何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立功? 不得认定为立功的情形如下: 1、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手段获得的; 2、因查禁犯罪原因取得的; 3、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4、负责查禁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余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犯罪分子有揭发其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余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认定为立功后怎么处理 认定为立功后处理:发现在法院审判前的,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发生在法院审判后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