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户主死了怎么办 |
释义 | 房产证户主去世应当办理过户手续,具体包括: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户主去世怎么更换户主户主 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身份证、户主死亡证明,先注销户主的户口,再申领新的户口本。 农村户主和房产证有关系吗? 如果是农村房屋的,由于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户主通常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记载的户主名字不一致以哪个为准为准 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户主都有哪些权利 户主即一户之主,是一个社会单元(家庭户)的负责人或权益代表人。户口本的户主的权利,就是作为一户之主代表这一户在相应范围的代表权,具有发言权,表决权,利益关连的处理权,以及维护家庭权益的代表权和抗对抗辨权等等。 怎么去解决户主独吞征收款的情况 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户主独吞征收款侵犯了其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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