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积金贷款之后一般情形下还能提取,具体的政策可以咨询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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