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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五保户还有无赡养父母的义务?
释义
    五保户可有自己亲戚或政府赡养,五保户必须是低保户,五保户有自己亲人赡养的,政府各种补贴给赡养人,死后遗产归赡养人,由政府赡养的,补贴归养老院所有,死后所有财产归国家所有。(需要跟村委或者政府签一份协议)不管是谁,只要有赡养他的都可以,但最好有自己孩子赡养。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赡养五保户可以继承吗
    如果是法定继承的,未进行赡养义务也能享受继承权,但如果不尽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那可以适当的少分,如果不赡养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以不分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八十多岁的交通死亡五保父母该不该支付赡养费?
    赡养费应当支付到父母去世。成年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义务,其中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养父母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赡养义务的人也具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赡养五保户死亡,能否继承他的房屋?
    五保户并非谁赡养谁继承。如果有遗嘱的,遗产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也没有的,按无人继承或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赡养五保户死亡,能继承他的房子吗?
    法律分析:五保户的房屋可以得到继承,对于继承人的确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第一,农村集体组织和五保户订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第二,农村集体组织和五保户没有订立协议,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可以要求扣除之前的五保费用。第三,如果以上两种情形都不满足,则五保户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否则遗产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第四十条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赡养五保户死亡,能继承他的房子吗?
    法律分析:五保户的房屋可以得到继承,对于继承人的确定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第一,农村集体组织和五保户订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第二,农村集体组织和五保户没有订立协议,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可以要求扣除之前的五保费用。第三,如果以上两种情形都不满足,则五保户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否则遗产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 由国家或者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自然人,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第四十条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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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8: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