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1、办证范围: 1)拟到省外工作或居留的已婚育龄妇女。 2)未婚育龄妇女中的流动人口。 3)育龄期男性流动人口。 2、所需资料: 1)户口本、身份证及小一寸相片一张 2)填写好《流动人口计生证明申请表》。 3)已婚已育者加带环查孕证明。 3、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注意事项: 1)在职及集体户人员应由单位盖章 2)离开本市的已婚育龄妇女需签《外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书》。 3)搭户人员应签《搭户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协议书》。 二、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程序是怎样的 1、无深圳户籍的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20-49周岁)到达深圳后15日内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本省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交验《计划生育服务证》。 2、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已婚育龄妇女近期妇检证明。 3、村(居)委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查验。对查验合格的,加盖核验章;对不合格的,办理四个月有效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限期回原籍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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